质疑Pin An人寿在广州及大城市施行的FNA营销政策
在保险行业做过人寿保险业务的朋友就知道保险
公司对于新进公司和公司签定代理合同的新人,在6
个月到1年的时间内都有一定的责任底薪,而在
PIN AN人寿的广州等几个大城市的业务机构,在前
三个月内每月做1000的FYC可以每得到每月1500的
责任底薪,有的代理人就利用这一“游戏规则”进
行操作,自己操纵投保后拿到“责任底薪”后,就
与保险公司解除代理合同,拿到保证金500,过一段
时间后退保拿到保单的现金价值。就这样操纵一个
“FNA”名额就可以获得3000元左右的利益。这不
是在挖PIN AN公司的墙角吗?
大家有什么感想?
0